發布時間:2021-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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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産黨員網
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,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,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:
(1)培訓黨員。主要用于對廣大黨員進行政治理論、實用技術等方面的培訓,以及開展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所發生的費用,在實際工作中,應着眼于使一個單位、一級黨組織範圍内的大多數黨員或某一類别的黨員普遍受益。
(2)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、資料、音像制品和設備。必須是直接用于訂閱和購買以黨員教育為主要目的的報刊、資料、音像制品和設備,對于冒用黨員教育工作的開支不能使用黨費。
(3)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、優秀共産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。包括購買或制作獎狀、榮譽證書、獎牌、獎章、獎品的費用,表彰大會會議資料的印制費用、會議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賃費用等,也包括必要的現金獎勵費用。表彰應以精神鼓勵為主,不提倡過高的物質獎勵。
(4)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。包括用于對老黨員的定期生活補貼、對生活困難黨員的一次性生活補助,以及對老黨員、生活困難黨員發放慰問物品的費用。
(5)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。包括用于直接發放慰問金、救災物資給受災黨員,修繕基層黨組織因災受損的活動場所、電教設備等教育設施的費用。
使用黨費必須符合以上五項規定,不能随意擴大黨費使用範圍,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開支。需要指出的是,黨費僅僅是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,完全靠黨費來開展黨員教育工作是遠遠不夠的,因此,即使是符合使用範圍的開支項目,也不能完全依賴于黨費開支。